2个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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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季度所得税报告当期为当季度3个月的金额; 累计数为损益表的累计金额,即从1月份到本月的金额。 如果您在 10 月申报,则当前金额为 7 月至 9 月的金额,累计金额为 1 月至 9 月的金额。
2、税务局按累计金额申报所得税。 例如,如果第二季度当期利润总额为100,但累计利润总额为负数(即亏损),则第二季度的所得税仍为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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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乎不对劲? 第二季度的利润和第三季度的亏损不能累计。 第二季度是第二季度,也就是4-6月的盈利,这里应该支付80*25%,第三季度的亏损是100,也就是7-9月份,不需要支付。
第二季度如何与第三季度相结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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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回答2023-12-22
如果第四行是亏损-100万元,下面基本不需要补,系统直接计算第九行-100万元,剩下的是0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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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个回答2023-12-22
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=(5500-3500)*10%-105=9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