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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张起诉老李向法院还钱,但因为老张无法向法院提供老李的借条,即没有证据证明老李借款,法院不予受理,因为老张要求老李还款,法院不予受理, 而且没有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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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李向老张借了2万元,虽然没有借条,但老李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确实向老张借了2万元,因此老李构成自认事实,法院会裁定借款是根据这一自认成立的,可以确认其欠款2万元的事实。 但是,老李声称自己已经还清了欠款,如果老张不承认,老李应承担还款的举证责任。 老李不能承担他举证的不利后果。
据此,法院判令老李归还欠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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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将立案并做出决定。
这类案件比较常见,法院判定的标准是看谁承担举证责任,这在学术界和实践界都存在很大争议。
本案中,老李某主张借款已经还清,但没有收据,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说服法官,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。
这是因为,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,但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,如果法院无法查明事实,则根据主张索赔人应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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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借条,也没有收据,老李说,老张说,没有诉讼依据,法院不能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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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没有借条和借款合同,两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可能不被法律承认,如果提起诉讼,老张很有可能败诉,但如果他能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,他仍然有机会胜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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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需要证据和事实来判定,如果老李有转账记录,并明确说明这是为了偿还拖欠的2万元,则意味着老李已经偿还了老张所欠的2万元欠款,此时借条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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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按照法律程序,一定是老李胜诉,法院会以借条为准,不管你是口头上还是在实际情况下没有还清对方的钱,既然有借条,你就应该在还债的同时销毁借条或者要求借条回来, 你说你忘了,没有借条可以退,这一点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,法律只看证据。
所以,在借钱这件事上,双方都要老老实实,如果一方不老实,上了法庭,这样的结果就是多了一个敌人,不管谁对谁错,都不再重要了。 此外,如果你想证明你已经还了钱,你还必须出示证据,比如银行转账凭证,或者证人,他们必须能够证明你已经还钱,否则你会倒霉。 因此,兄弟俩要清账清楚,债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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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讲究证据,还款人应收集还款的证据,否则对他不利。 毕竟,如果有人手里有借条,那就是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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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,这场官司打不起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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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认吧,那你问什么意思? 人家承认有债关系,确实借了,没还,但是老张想马上拿到钱,这不好说,有钱可以还,有钱可能不还,但是没钱就不还, 他肯定还不清,要付账的时候就要写个借条,不然随时都不能承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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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声明,双方认定借款属事实,法院应判令老李偿还贷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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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张主张的,谁就要提供证据,没有证据,就难以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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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具体的证据有点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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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需要有事实和证据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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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个回答2024-05-26
首先,这取决于保证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。 一般担保,只有在借款人确实无力还款时才承担还款义务。 在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,即使债务人有偿付能力,债权人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贷款。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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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个回答2024-05-26
老王、老李、老张一般是长辈或师傅的称号,李哥、王哥一般是朋友或同事的尊称,王哥、李哥、张哥是亲戚的尊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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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个回答2024-05-26
原则上不可以。
如果想以这种方式偿还贷款,需要与A公司签订协议,表明李四的钱是为张三偿还的。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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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个回答2024-05-26
2000年1月,张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,并写了一张借条,表示将在年底前向李某偿还本金和利息,但直到2004年底才还清,实际上诉讼时效已于2003年1月1日届满。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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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个回答2024-05-26
狗会翻墙,兔子会咬人,借钱是正义和人情,但如果借钱是为了招揽别人的利益和借钱,那么就会受到惩罚,人没钱就借,人没钱就逾期了,人没钱了, 你要逼人还债,将近百万的利息,如果是我,我会先杀了债主,然后自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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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个回答2024-05-26
橘子:(元)。
苹果:(元)。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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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回答2024-05-26
二氧化硫与水在紫色石蕊变红时产生亚硫酸,并不表示二氧化硫不氧化,但表现亚硫酸的酸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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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回答2024-05-26
紫色石蕊溶液遇酸会变红,这是肯定的,并不是所有的都在互联网上是正确的。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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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个回答2024-05-26
溶液先变红,然后变紫
碳酸盐 CO2 + H2O = H2CO3 首先形成 >>>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