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个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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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应该与消费者协会联系以表达您的立场。
旅客与客运公司不形成托运关系,但旅客合同关系成立。
应司机和乘客的要求,乘客的随身物品被放置在货舱中,被指示为运输合同的附加条件,乘客照顾物品的责任转移给客运公司的义务。
即使乘客在途中下车取东西,客运公司的注意义务也没有改变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303条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7条的规定,运输集团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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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。 找一家律师事务所,你一定能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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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回答2024-10-26
解决方案1:功能关系:
y=y=解决方案2:12=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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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回答2024-10-26
说实话,我也为你着火了。 但仅此而已。 其实这件事我并不怪你,也不怪空姐,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向客警报案。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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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个回答2024-10-26
为了早日回家,平安回家,让大家顺利回家,请大家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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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个回答2024-10-26
用户您好!
欢迎了解! 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! >>>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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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个回答2024-10-26
check?这是你丢失物品和生产供应商的账目清单,也就是说,他列出的物品是你丢失的,符合相应的金额,还是他们给你一个清单让你自己填写,看看丢失物品的金额是否丢失,找你丢失物品的原始供应商报价, 与他们取得联系,向他们发送金额清单,他们应该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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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回答2024-10-26
直接打电话给他们,你需要有你的案件号码来检查,就好像每箱一千美元一样。